从除邪司走出的武圣_第一百五十四章 顾家村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一百五十四章 顾家村 (第1/2页)

    “对了,城郊外面的妖气,我想我大概是找到了源头了。”

    白姑娘端起桌子上的茶杯,喝了一口之后说道:“今天白天的时候,我在京城的南边,感知到了妖气的存在,于是便过去查看了一番。”

    陈团听到了白姑娘的话之后,眼睛立马亮了起来,急忙问道:“妖气的源头是什么?”

    谁知白姑娘摇了摇头,对着陈团说道:“当时,我只是模糊地感知到了妖气的存在,于是便急忙过去查看,我记得,那是一所民宅,只不过修建的比较华美,院墙高大。

    待我上了墙头之后,便仔细地感知着妖气的来源,终于在民宅的后院处,感觉到了妖气。

    于是,我便想潜入民宅当中寻找。

    在我刚想有动作的时候,突然看到这所民宅当中,有很多的人类,正在不断地巡视着,似乎是在看守某种东西。

    我觉得若是强行进去查看的话,会比较冒险,有被他们发现的风险存在,所以,我并没有进去,而是回到了家里。”

    陈团听到之后,有些失望地点了点头,然后问道:“那你还知道那所民宅的位置吗?”

    “自然是记得的。”

    白姑娘说道:“怎么,你想过去查看?我劝你最好是晚上过去,因为白天的时候,他们的人数实在是太多了,而且我感觉到,这些守卫应该都有修为在身,就算是我,也没有把握全身而退,所以,你最好是等到明天晚上的时候,再过去查探。”

    陈团听到之后点了点头,然后说道:“我自有分寸,时间不早了,白姑娘回去休息吧。”

    白姑娘此时轻掩红唇,微微仰头,下巴与脖子形成一个极为顺滑曼妙的弧线,打了个哈欠,对着陈团说道:“早就要睡了,还不是因为你引魂灯里的那个冤魂,这才搅了我的清梦?不过话又说回来,你准备拿这个冤魂怎么办?”

    陈团听到了白姑娘的话愣了一下,然后思索了片刻说道:“我想将她留在身边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说?你要知道,人鬼殊途,你们可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。”

    白姑娘有些震惊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想哪去了?”

    陈团苦笑着说道:“我只是觉得她可怜罢了,要说起来,她属于横死的冤魂,按照这个世间的天地法则来看,她是无法正常进入酆都鬼域的。

    再加上,酆都鬼域当中,鱼龙混杂,鬼族众多,鬼修的数量也不少,她一个新丧的冤魂,怎么能够在那里生存下去呢?或许去了之后,就会被鬼修抓去,炼成可以cao控的阴傀。与其如此,还不如留在身边,当一个可以对我有所帮助的秘密武器。”

    “随你怎么办吧。”

    白姑娘说道:“我只是想提醒你,冤魂的状态是无法持久的,如果没有鬼物修炼的功法的话,一年之后,她自然会前往酆都,入了轮回。亦或者是,失去了阴气的补充,直接魂飞魄散也是有可能的。

    你要是想将其留在身边,要么就给她找到鬼物的修炼方法,要么就是将其炼制成阴傀,你自己看着办吧。”

    说完之后,白姑娘站起身,转身准备离开陈团的房间。

    可是,在白姑娘走到门口的时候,她突然转身对着陈团说道:“对了,忘了告诉你了,冤魂的状态和人类的状态不一样,冤魂是人类死后的最佳状态。换句话说,它们的身体韧性,要比人类的rou体强上许多,这也是鬼修为什么喜欢拿冤魂来做阴傀的原因。”

    “嗯,我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陈团点了点头说道。

    “不,你不知道,你没有理解我的意思。”

    白姑娘摇头否认道:“我的意思是,她现在,属于未经人事之身,你若是喜欢,大可纳入房中。”

    “白姑娘,你是不是喜欢我?!”

    陈团开口说道:“我发现,每回我的身边出现了其他的女子的时候,你说话总是夹枪带棒的,是不是吃醋了?”

    “哪个鬼会吃你的醋!”

    白姑娘矢口否认道:“我只是看你经常出入烟花柳巷,以为你喜好此道而已。行了,事情已经说明白了,我也要回去睡觉去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之后,白姑娘摇曳着身姿,飘飘然地离开了。

    陈团苦笑着摇了摇头,将门关上之后,上床睡觉去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大早,陈团便来到了除邪司当中。

    将昨晚牡丹姑娘所说的事情同众人讲了,众人也拿不出什么好的方法来寻找这个凶手。

    当即,陈团决定,先将此案的凶手一事搁置。

    因为,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既然这案子的幕后主使是那位公子,那么他手下就必定不会只有那位凶手一个人在做事。

    所以,这个凶手就算抓出来,也只是证明,与此案有关罢了,没有办法证明与柳堂和吴昊以及胡二的案子相关。

    既然如此,也就不必费力去找这凶手了。

    直接找到那位公子就是了。

    昨天的时候,海捕公文已经下发了,现在只需要等待京兆府和大理寺的回话就是了。

    一天的时间匆匆而过,陈团这一天当中,都在做案情的推演和复盘。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